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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国家科研经费投入很大,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估计到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来自载于《法治周末》2014.1.14

但是最近几年,浪费科研经费的事件也层出不穷。今年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教授刚刚宣判,认定其贪污科研经费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诚然,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我们不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有很大关系。作为业内人士,我很同情现在体制下被拉出来示众的同行。因为我们的科研经费管理,处处体现出对科研人员劳动的不尊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观认为,商品的价值都是人创造的,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中国,却不认为科研活动的主要贡献来自于科研人员的劳动。所以,中国的科研经费可以用于吃饭,可以用于交通,可以用于买器材,却很不可以用于科研人员的工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局长韩宇透露,在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中,劳务使用情况占23.6%,而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45%。我国科研人员人均每年劳务成本约为日本的1/12,韩国的1/6。(来自《经济观察报》2011.11.05)与此相比照,在我念书的德国,社会学科的科研经费拿来作为博士生的工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

 

发放下去的科研经费被科研人员滥用,尽管有各种理由,但毕竟是容易被媒体博取眼球的显性浪费,但还有一种科研经费的浪费却因为它的隐蔽性,往往被媒体忽视了:那就是,现在的高校科研单位逼着大家伙去拿国家级课题,拿不到经费你就不能晋升正高职称。用这样的“激励机制”去强迫老师花国家的钱,真的是有点儿匪夷所思。

陈景润躲在小破屋里面,就凭着一支笔,一张纸,做出了重大的科研成果。但是在我们华东理工大学人事处眼里,这样的科研成果显然不足以晋升正教授,因为陈景润没有花过国家的钱!没有国家级课题怎么能让陈景润晋升正教授呢?他应该写一个课题申请书,花里胡哨提出一个经费50万的预算请求。如果有幸得到这50万,才算是具备了申请正高的基本条件。科研经费本来是一个获得科研成果的非充分必要条件,结果就这样被学校的人事部门搞成了勒在教师脖子上的缰绳。你拿不拿得到钱,成了你能不能成为教授的必要条件。所以,现在的科研人员真的很无趣:你不要国家的钱自己单干,别人说你这不算科研,成不了教授;你申请到了钱,不知道该怎么花,随便乱花,被人揭发,你就会有可能入狱服刑若干年;最后你觉得唯一一条路,就是去申请经费,万一申请到了,在让这钱躺在账户上休息一两年,最后退回到国家的账上,才算是安全?不一定,因为那样的话,或许有人又会揭发你没有完成科研项目,不能顺利结题。

那么为啥非得要全体教师都去浪费国家的科研经费呢?你搞化工的为了科研需要科研经费,你自己去申请好了,为啥非得逼着我搞经济学的也要去拿一个和你一样的项目来PK呢?说到底,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晋升考评不是同行来决定。一个经济学教授的学术水平如何最终要由搞化工的领导来决定,他自然而然只能够通过这种外在的“客观”指标来衡量了。于是纳税人的钱就这么白白的被这些官僚机构浪费了。

 

对科研人员的考核由论文发表和科研项目两个指标构成,两者缺一不可。是一个很匪夷所思的评价体系。

首先,追本溯源,我们应该理解:项目只是一个管理学中的“过程”,而有过程并不一定说明他能够达到“目标”。我们的目标应该是能够出科研成果,一个体现科研成果的指标就是论文的发表,或者专利的取得。所以论文发表是科研项目的目的,而科研经费(项目),只是实现科研成果的一个条件,这个条件既不是充分的,也不是必要的。

举个例子来讲,两个小孩子成绩都很差都希望提高成绩,一个小孩要家长花几万元钱进入培训班补习,一个小孩不要家长花钱,自己在家里努力用功学习,最后两个人都考出了好成绩。到底是哪个小孩子值得表扬呢?我们首先应该想到:值得表扬的是既考出了好成绩,又没有让家长花钱的孩子。他的性价比难道还不如花了培训费同样考出好成绩的吗?所以,如果达到了目的,就不应该太在乎得到的过程,“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如果真的需要在乎过程,也应该从性价比出发,奖励那些成本小而成果大的。

当然,这样说,并没有否定过程管理的重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过程考察呢?沿用上面的例子,如果两个孩子都没有考出好成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奖励或者处罚孩子呢?考不出好成绩,或许是因为他们不用功,也或许是卷子太难了,或许是因为考试那天小孩子生病了。这个时候,那位上过培训班的孩子,可以拿出培训班里面的出勤记录来证明,他每天都在努力学习,虽然没有考出好成绩,但是“过程”还是值得赞美的;那位没有花钱进培训班的孩子因为没有过程记录,至少没有值得赞美的证据。这个才是科研项目在晋升考核时应该起到的作用。

所以,我们的晋升指标,首先要看到的是成果,如果有了足够的成果,有没有项目是没有关系的。没有花国家的科研经费,但是出了科研成果,难道不更加值得鼓励嘛?只有当我们的科研没有出成果的时候,我们才需要看一下,是不是有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了项目,仅仅是因为科研本身的不确定性导致没有好的成果,是值得原谅的。所以科研项目仅仅是一个对“缺乏科研成果,但是努力完成研究过程”的认定依据。但是现在我们的晋升考核把逻辑弄反了,没有科研项目虽然有论文发表也不能晋升,这不就是说“生出了孩子,还要去肚子上的检验刀疤,没有刀疤不算是亲生的!”这样子自然分娩的孕妇为了考核通过,反而要去在肚子上面多拉上一刀!?

其次,现在的晋升考核对于科研项目有重复计算成果的弊端。如果一个科研人员申请到了一个科研项目,做出了成果,发表了论文,那么在现有的考核体系中间,这件事情会被计算两次,一次是项目本身,还有一次是项目的成果发表。但是事实上,这个论文发表本来就是拿到国家的科研经费之后应尽的工作义务,有必要再计算一次吗?而一个没有花国家的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同样做出了成果,发表了论文,却只能被计算一次。如果还是套用上面那个补习班的例子,就意味着我们的家长对两个孩子的好成绩给予了不同的奖励,替家长节约了培训费的孩子只能到了一块糖的奖励,而花费了家长培训费的反而得到了两块糖的表扬,这样的制度究竟鼓励了什么?

有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结果。从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浪费这个结果上,如果我们能够追根溯源,找到引发这种浪费的机制根源,那么我们才能做根本性的变革。现在全社会都在讲全面深化改革,不知道科研领域能不能也深化改革一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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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

沈凌

34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穷游海内外,经济大小事。 《大公报》《证券时报》《德国之声》专栏作者 著作:《复盘》《宏观经济看得懂》 联系微信:VWL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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