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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开会,庄家却在兴风作浪。这不,一句“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法”又被资本市场解读为房产税的开征,于是香港和内地的内房股应声而落,大跌收场。想想前几天还因为减税(增值税)导致股市大涨,真的是“涨也税收,跌也税收”,税收制度的任何一点变动,都会牵扯社会方方面面。

 

人大,房产税要来了吗?

 

晚上微信朋友圈有人晒了一张相片,是2005年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肖捷先生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表态:中国开征房产税已成定局。之后14年间,这位部长矢志不渝地屡屡就此问题表态,2007年表示第二年(也就是2008年)将会研究房地产税的改革方案,2011年又表态房产税试点(指重庆上海)暂时不会推广,到了他继任财政部部长以后,2018年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再次讲述房产税的立法思路。而今年两会,人大委员长在报告中表示将会稳步推进房产税立法工作。

高级官员的表态,反映了庙堂对房产税的真实态度:既希望开征这个重要的税种,又担心这个涉及面极广的税种会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反映了这些高级官员对房产税的了解程度。

实际上全世界范围而言,把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重要收入来源的国家并不多,我曾经在各大媒体上多次发表过文章(收集在我的公号VWL008内,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订阅查看),指出只有美国才对房产的现值征收高达2-3%的税收,而德国等欧洲国家虽然也有房产税,但是只是房产市值的千分之几,也就是说,只是美国的房产税的十分之一。那么,我们要建立的房产税是像美国一样的百分之几呢?还是像德国一样的千分之几?

 

学美国还是学德国?

 

这个税收强度,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讨论。因为中国现在的房产价值地区差异极大,在一线城市,一套普通的90平方的房产可能价值四五百万,如果按照美国人的办法收2%,那就是接近十万的税收,而在一线城市上海,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不过就是六万多元,三口之家就是二十万而已。收美国式的房产税(接近十万元)几乎就是让中产阶级破产的节奏!

反之,如果是按照德国的征收强度,不过就是万元左右,这虽然也是很大一笔开支,但相对而言,容易被市民接受。不过这样的话,税收收入就会大幅度的减少。而且就像有些人的说法,征收房产税也和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样,需要豁免低收入居民的纳税义务,实施累进递增的话,那么豁免居民自住房产的房产税之后,还会进一步面对征收面变窄的问题,可能最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的波动,但是真正到手的税收收入又不是那么多,还是不能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卖地收入的依赖。

所以,既然要稳步推动房产税立法,这个基本的立法强度,需要首先明确。否则,非常容易被资本市场的炒家利用,兴风作浪,危害社会稳定。

 

其实可以不征房产税达到同样的效果

 

其次,房产税按年征收,又和房产市值挂钩,其征收成本显然高于现在的一次性拍卖土地的办法。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改革当下的拍卖土地的既有制度,从而适应我们未来的财政需要?而非要开征一个全新的税种,扰动全社会的人心呢?

设想一下,我们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在拍卖土地的时候,将所得的一个固定比例存入地方政府发展基金,这个基金可以在未来逐年支取。这样一来,并不需要伤筋动骨地讨论房产税,但是却有了地方政府未来的收入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不少人赞成房产税,主要是因为眼下的房产价格居高不下,想用征收房产税的办法降温房价,这有点儿病急乱投医的味道。税收制度改革是长期的,而房价波动是短期的。讨论十几年的房产税一旦推出,就不可能再收回去,但如果那时候出现了房价下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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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

沈凌

34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穷游海内外,经济大小事。 《大公报》《证券时报》《德国之声》专栏作者 著作:《复盘》《宏观经济看得懂》 联系微信:VWL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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