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话说的直截了当。于是在中央的政策精神指引下,各地纷纷出台楼市调控具体政策,希望能够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尽管房子是用来住的,但是在市场经济里,用来消费的消费品被投机客看中“用来炒的”并不罕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炒客也从家用电器到汽车房子,炒了一个遍。
我们发现:那个市场存在严重的供不应求,那个市场就会吸引炒客入场。所以,想要遏制炒客的不理性行为,让住宅市场回归供需均衡才是所有政策的根本。但是很不幸,这样简单的道理在各地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走了样,不少还走到了反面。
限购政策,提高首付比例,等等都是抑制需求的政策,它们有利于减少需求从而降低房价。那么供给侧呢?如果能够增加供给,那么就会加速供求均衡,达到预期的效果。
但是现在各地政策涉及的供给方面的,往往并不增加供给,反而减少供给,这样一来,就会抵消掉抑制需求的政策效果,让房价最后不但降不下来,还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进一步上涨,从而增强老百姓对“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
举例来讲,北京市出台政策,停止商住房的供给,未来的商住房必须单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并且不能用做居住功能。这就在事实上减少了住房的供给。因为毕竟目前的现实是:不少年轻人购买商住房用于居住,这是事实上的住房供给。停供商住房之后,这部分的住房需求不得不转移到原本供不应求的住房市场上,加剧了矛盾。
如果我们政府真的希望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非但不应该停止供应商住房,反而应该鼓励商住房用于出租,缓解住房市场的供需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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