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4月2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的交通事故。事后,救援队对此开出3.6万元的“天价”施救费。有记者梳理发现:最近一年来至少发生了7起高价施救费事件。在这些类似的故事中,无一例外地,救援车辆都是由交管部门指定的,求援的当事人别无选择。而在过往发生的“天价”拖车费案例中,救援公司都与交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暧昧”,二者已捆绑成利益共同体。有报道指出,包括拖车费在内的事故救援收费,仍是很多地方高速交管“执法经济”的重要来源。

其实在前几年,交警对违章的罚款是不直接交给财政局的,而是由警察直接罚款。于是,民间有个段子,说警察叔叔一旦奖金不够了,就会上街罚款。所以,大家到临近春节的时候开车特别小心,据说警察叔叔正在马路上全力以赴征收年终奖。到底是不是这样的情况,我没有统计数据,不敢妄议。但是这样的措施后来被纠正了,倒是真的。现在我们的罚款都要直接去银行交给政府的财政账户。看起来,我们政府并不满意过去的委托罚款方式,民间的呼吁,也许会让我们在不久的将来看到高速公路拖车公司的收费也进一步地向行政部门集中和规范。

但是,是不是全世界都在杜绝授权私人公司参与公共物品的管理和供给呢?

未必,有一个企业家冯仑讲的故事可以佐证。说“在美国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小城,每年一到冬天,由于下雪,乱停车的人就比较多,但是警察又没有办法一个个查,于是他们就想出一个办法:每到大雪季节,就发两三个牌照出来,有这个牌照的人,就可以成立一个拖车公司,让拖车公司去找茬,罚款就作为拖车公司自己的盈利,政府自身也省了钱。拖车公司特别谨慎,一旦他们认为这个车子停得有问题,在处理的全过程中他们都会录像,同时请自己的律师把所有文件做好,然后举报给警察,最后在事实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去罚款。这样一来,每到冬天,司机也就会特别小心,因为他们都知道,拖车公司是私人企业,为了赚罚款,他们不怕寒冬,兢兢业业地24小时都猫着。而且这帮家伙特别狡猾,车轮稍微压一点线时,警察通常不会那么认真地查处,但拖车公司的人会超认真地找出你这些毛病。于是,司机一到这个季节就特别自律。”

这个事情在美国得到很多人的赞成。因为传统的思维下,一般认为如道路违章处理这类是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而一般也认为所谓的公共产品当然是由政府提供的。从这个思路出发,违章拖车交由私人公司来处理,似乎有些离经叛道了。但是在这个案例中,警察局节省了警员费用,私人公司获得了盈利,更为关键是,雪天乱停车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可谓实现了多赢的结果。何乐而不为呢?

说这是一个创造,有点儿高抬了美国人。因为这样的事情在国内不是没有过,甚至于曾经泛滥过,现在也还有不少,比如上面提到的高价拖车案。那么为什么两个国家的类似管理方式遭遇了不同的结果?才是这个事情最有意思的地方。

因为任何制度都是需要和文化环境相适应的。中国整体而言,法治的意识比较淡漠。碰到一个有直接罚款权利的人,当事人的第一反应是能不能贿赂他从而私了?这也可以从不少中国留学生到了外国大学试图贿赂教授的故事中得到验证。而我们的拖车公司也是从警察局那里得到牌照的,搞不好还是拍卖得来的。但是民间依旧怀疑这里面存在这利益的纠葛。因此,对于中国这样的环境来讲,我们宁愿牺牲一点儿惩罚违章车辆的效率,也不希望警察直接罚款和拖车公司受委托拖车这样的制度推广。

而美国对反腐败的容忍度很低。老百姓也不认为可以和拖车公司私了从而逃避惩罚。所以,委托-代理的模式得以实现。由此可见,任何的结果,其实都有外部的前提条件才得以成立的。这里,法治和反腐的成本成为关键的变量。而这样一来,单纯的故事并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背后的逻辑,也许这样才需要数学模型来进行严格的证明吧?


 原文发表于《证券时报》2016.4.13 专栏 “庙堂江湖”
有需要交流的朋友还可以在新浪微博上直接互动。

 

话题:



0

推荐

沈凌

沈凌

34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穷游海内外,经济大小事。 《大公报》《证券时报》《德国之声》专栏作者 著作:《复盘》《宏观经济看得懂》 联系微信:VWL007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