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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证券时报》2014.09.29


        近几年踏出国门的人都有深刻体会:中国和世界发达国家的重大差距,似乎并不体现在家用电器和汽车上,而是在以蓝天白云为代表的环境质量上,在老有所养幼有所爱的社会保障上,在公平高效的教育制度上。而这一切,主要都是公共消费品。所以看我们能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其实就要看我们能不能像过去发展私人消费品一样,成功地提供足够多的优良的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提供,需要我们社会做全方位的改革。因为一个社会激励公共物品生产的机制和以往的私人物品完全不同。
        首先,公共物品的需求是一个公共需求,不像私人物品一样,可以由个人的决策简单体现。某个私人是否需要某一种私人消费品,我们可以观察他的出价,所以我们需要做的是尽量减少对于价格的干预,让市场调节充分发挥作用。但公共物品的需求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最近,在沿海多个城市爆发了抗议某些大型化工项目的集体行为。这些事件就充分表明:目前我们城市的公共需求的合理显示渠道还不够畅顺。公众的意愿表达不得不借助于成本相对高昂的非正常方式,这怎么能够成为一个未来激励社会公共物品供给的“新常态”?如果我们的政府不能顺利得到公众对于公共物品的需求信息,很难推断它能够合理提供相应的公共品。
        其次,对于公共物品的需求的整合往往会因为社会个体的异质性太大而形成冲突。前一阶段,我们政府设定了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时间表和路径图。破除这个束缚了我们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至酷,是对生产力的一个极大的解放,无论是理论界还是社会各个方面,叫好之声都远远大于反对之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城市化的进程一定会相伴着对城市内各种公共物品的需求的极大增长,而新市民和老市民在这些公共物品需求方面是非常异质化的。
        比如对于异地高考,已经享受“特权”的老市民和刚刚进入城市尚未获得户籍的新市民,他们的诉求就出现了冲突。现在的教育医疗资源都严重偏向于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在这个结构还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如果单独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劳动力就会出现向已有的中心城市集中的趋势,而这又会恶化现有的资源配置,未见得就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所在。所以我建议:可以在试行公共物品行业改革措施时,和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起来,先开放非中心城市或者二三线市场给外资和民间资本,从而提升这些地方的公共物品水平。比如最近刚刚推出了七省市试点开放外资进入医疗行业(京津沪等又得先机),和高等教育行业试点合资办学(上海刚刚和纽约大学合办的新型学校在陆家嘴开学了),这样的公共物品改革能不能首先在苏州,无锡,嘉兴,绍兴这样的城市开始呢?
        最后,公共物品的供给决策需要更加广泛的民意基础,这才能保证执行的有效性。现在很多人在批评“中国式过马路”的人,批评者往往从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的角度出发,这当然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这个交通规则是不是由那些急着上班宁愿闯红灯的打工仔制定的呢?他们收入微薄,并且很有可能上班迟到一分钟会被罚款一百元。对他们来讲,不是不知道闯红灯的危险性,特别是第一个闯红灯的人。或许对他们来讲,生命是无可奈何的价值有限,并不像收入优厚而以车代步者那样,可以高喊“生命是无价的”。所以,“中国式过马路”实际上是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在交通规则决策上的权重不同的一种体现。
        最近有很多的城市社区开始在一些涉及不同利益诉求的公共物品的决策程序中引入了“罗伯特议事规则”,让尽可能多的执行者参与到决策中来,这样就会有效地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比如上海浦东新区日前就开展了“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社区运用”培训和试验,他们曾经在浦兴路街道金桥湾居委会建造老年活动室时,将3万元资金交给居民,由居民自己决定添置什么设备。最后来了80多个居民参加讨论,通过议事规则,居民们有序又高效地讨论出了采购清单,最后3万元反而没有用完。
        新型城市化要和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的改革相结合,才能为未来三十年的中国增长路径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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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

沈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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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游海内外,经济大小事。 《大公报》《证券时报》《德国之声》专栏作者 著作:《复盘》《宏观经济看得懂》 联系微信:VWL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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