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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华兄是我在《证券时报》专栏结交的好朋友。新年说年,他的文章,给人很多的思考,值得一读。
 
为什么要“过年”?当初过年是否像现在这样规模宏大?这些都已无从考证,但肯定不会如传说那般简单,或许跟古代的祭祀有关吧。文字记载中,中国的“元旦”,也就是过年的“节点”,并非一成不变,它曾几经修改:夏代元旦为正月初一;殷商定在十二月初一;周代提前至十一月初一;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再提前至十月初一为元旦,直至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颁行《太初历》,才恢复夏代的以正月初一为元旦。以后历代相沿未改,所以这个历法又叫“夏历”(今俗称为农历)。
 
  不知道秦始皇为何把元旦定在十月初一,而汉武帝改回正月初一,且后世两千多年没修改,可见“正月初一”有其科学上、心理上的合理性,只是后世莫名其详罢了。
 
  近现代历史上,农历新年至少三次被禁。但每次被禁后又都蓬勃发展,其坚硬与柔韧,很值得一提。
 
  (1)孙中山签字禁止春节,袁世凯签字恢复
  “春节”一词,其历史还不满一百年。此前,过年单指“大年初一”,“春节”则指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或者泛指春季。“过年”改称“春节”,与袁世凯和孙中山有关,更和差点被取消的“过年”有关。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随即宣布废除中国旧历,采用阳历(即公历),用民国纪年。这样做带有改朝换代重新确立国统的意味,也有向封建王朝彻底决裂的含义。 但很显然,这并没顾及平民百姓的感受,更没征询他们的意见,而是几个人一拍脑袋就定下来的。
 
  孙中山自幼在国外游学,组织反清活动,似乎对中国的传统节日并不热心,所以轻易取消了农历,崽卖爷田不心疼,过年的泛政治化滥觞于此。孙中山的这个命令,民间并没接受,只是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同时使用阴历和阳历两种历法。当年2月18日(壬子年正月初一),民间仍然过了传统新年,其他传统节日也照旧。
 
  不久,袁世凯取代孙中山,被正式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1913年(民国二年)7月,当时任内务总长的朱启钤向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
 
  一年过四个节,且把传统节日一网打尽,维护道统的意识可见一斑。袁世凯支持这一建议,但因当时宣扬“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不宜把端午等汉族节日列为全国节日,袁世凯只批示”春节“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开始实行。自此,农历岁首就由以往的“过年”改成了“春节”,又成国家法定节日。
 
  “春节”过还是不过,孙中山和袁世凯就此展开了拔河游戏。大家奉行的是“凡是敌人赞成的,我们就反对;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赞成”这一原则。只因为“春节”由袁世凯批示而来,许多反袁势力都拒绝过春节。
 
  现在想来,当时社会的精英阶层提出不过春节的号召,应该跟“打倒孔家店”等口号一脉相承,都是要与过去决裂,或许有其时尚乃至合理之处。但在现实生活中,过去造就了现在,并影响未来,不是说决裂就彻底决裂得了的,即便它真的一无是处。再说,春节不过是一个节日,民间传统而已,精英人士一直以为可以代民发言,甚至遮蔽民意,结果用力过猛,引起反弹与警惕。孙中山此后数次提出废除“春节”,响应者甚少。春节因此得以保留。
 
  (2)国民党禁止春节,共产党号召恢复
  1928年,东北易帜,蒋介石以国民政府的名义发表宣言,通告“统一完成”。掌握了国家政权的国民党开始强力推行“国历”(阳历),并将旧历视为“废历”,还制定了“国民历”颁行各省。1928年12月8日,国民党中执委又提出《中央对普用新历废除旧历协助办法》,通令各级党部及民众团体废除旧历。
 
  张继平先生曾在《济南时报》上发表文章,介绍1929年济南百姓过春节的情形:春节前,刚到任三个多月的山东省主席孙良诚便发布了“禁过春节”的通令。当时的报纸对这一通令进行了报道,标题是《孙主席禁过旧历年 见面贺喜罚洋五元》,文称:“山东省政府孙(良诚)主席通令所属各机关,禁止商民过旧历年,自三日起禁屠,元旦勒令各商开门,照常营业,并指派密探,凡有见面贺恭喜者,罚洋五元。”通令中的“三日”,说的是1929年2月3日,也就是阴历腊月二十四。自过了小年,就不许老百姓杀鸡宰鹅。中国报纸历有年节休刊的传统,当局既然已禁过春节,媒体自然不敢违命,只好“遵命,废历年尾不停刊”。警察当局也在节前发布公告:“现值废历年关,一般商民,狃于积习,仍多燃放爆竹,不独易肇火祸,抑且妨碍治安,自应严行禁止,无论白昼夜晚,不准燃放爆竹。”
 
  自然,该政策又受到了民众的普遍抵制。政令一颁布,共产党首先站出来表示反对,由此掀起一个反对国民党政令的小高潮。是时,共产党比国民党更革命更激进,似乎对于这种传统的节日无特殊感情,但他们看到了民意的力量,正所谓民意难违。在各方力量的牵制下,取消春节的政令无疾而终,不了了之。
 
  (3)文革期间,春节第三次被禁止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规定放假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国庆节2天,正式以法令的形式确认春节的地位。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春节又遭一劫。1967年1月29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1967年春节不放假的通知:“当前正处在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以排山倒海之势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展开全面夺权的关键时刻,根据广大革命群众的要求……决定1967年春节不放假;职工探亲假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暂停执行,以后再补。”城市里,很多工厂不得不继续加班。但在农村,人们很容易找到变通手段,比如,给庆祝活动披上尊崇偶像的外衣,全村人敲锣打鼓放鞭炮,热热闹闹地过春节。尽管文化大革命有着摧毁一切的气势,却拿春节没有奈何。此足见传统文化的强大。
 
  1976年,文革结束。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报》上发表有针对性的群众来信:《为什么春节不放假》、《让农民过个“安定年”》,为恢复春节预热。1980年,中国全面恢复春节休假制度。尽管当时也通过“移风易俗”等口号弱化春节期间的“迷信活动”,但被压抑了一次又一次的春节庆祝活动终于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与此相关的内容也在一次次反复中凸显出其坚硬本质。1997年,由于一些专家质疑中国农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停止播报农历日期;2007年春节,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恢复已停播10年的农历日期;2007年11月9日,国务院发布《年节放假办法休定草案》征求意见;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除夕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成为法定节假日。
 
  春节作为一个短暂的休息日,作为东方社会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在动荡的、以旧革新的时段里,屡次被拎出来说事儿,惨遭厄运。相对平和的阶段中,则成为人们安享生活的一个见证,亦得到当政者的鼓励。
 
  祝愿春节常在,平静的、庸常的幸福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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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

沈凌

34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穷游海内外,经济大小事。 《大公报》《证券时报》《德国之声》专栏作者 著作:《复盘》《宏观经济看得懂》 联系微信:VWL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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